没有任何一种药物对胎儿是绝对安全的,只有在药物对母体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时才考虑用药,若可能,在妊娠前3个月内应避免使用任何药物。不得已必须使用时,应尽可能选择临床使用时间长的安全药物。那么孕妇可以使用盐酸氟西汀胶囊吗?
盐酸氟西汀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其能有效地抑制神经元从突触间隙中摄取5-羟色胺,增加间隙中可供实际利用的这种神经递质,从而改善情感状态,治疗抑郁性精神障碍。主要适用于抑郁发作、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在妊娠期暴露于氟西汀的大量数据并没有显示氟西汀具有致畸效应。氟西汀可以在妊娠期使用,但应该谨慎,特别是在妊娠末期或分娩开始前,这是由于在新生儿中出现:易激惹,震颤,张力减退,持续哭闹,吮乳或睡眠困难。这些症状可能是五羟色胺能效应或一种停药综合症的表现,这些症状发生的时间和持续的时间可能与氟西汀(4—6天)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4—16天)的半衰期长有关。
另外哺乳期是否可以服用本品治疗呢。氟西汀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至母乳,在母乳喂养的婴儿中报道有不良事件,如果必须服用氟西汀,建议停止哺乳;然面,如果继续母乳喂养,则应该给予最低有效剂量的氟西汀进行治疗。
孕期患者应尽量选择A类和B类药。属于A类的药物比较少,有左甲状腺素、叶酸、孕期多种维生素;B类的药物有青霉素类以及头孢类抗生素等;>60%的药物划分入C类,属于即不能排除有危害,但同时潜在的益处又超越潜在的危害;对于严重的疾病,孕期是否用D类药需权衡利弊;孕期应该绝对禁止使用X类药物,例如用于治疗痤疮的异维甲酸就属于X类,它可使胎儿发生中枢神经系统、面部以及心血管等多种器官异常。
最后建议孕妇用药需要在医药师的指导下用药,避免错误用药对胎儿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