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名品牌 | 阿德福韦酯胶囊(名正) |
适用症状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成分原料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德福韦酯。 |
规格包装 | 10mg*30粒/瓶 |
生产厂家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用法说明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成人(18-65岁),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治疗的最佳疗程尚未确定。勿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至少每6个月1次。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阿德福韦酯胶囊
商品名称:阿德福韦酯胶囊(名正)
英文名称:adefovir dipivoxil capsules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德福韦酯。
【成 份】
化学名:9-[2-[二(特戊酰氧基)甲氧]氧膦基]甲氧基]乙基]腺嘌呤
分子式:c20h32n5o8p
分子量:501.48
【性 状】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适应症/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规格型号】10mg*30s
【用法用量】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成人(18-65岁),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治疗的最佳疗程尚未确定。勿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至少每6个月1次。
【不良反应】1.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气胀、腹泻和消化不良。 2.国内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为乏力、白细胞减少(轻度)、腹泻(轻度)、脱发(中度)、尿蛋白异常、肌酐升高及可逆性肝脏转氨酶升高。
【禁 忌】阿德福韦酯禁止用于已经证实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1.病人停止乙型肝炎治疗会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包括停止使用阿德福韦酯。因此,停止乙肝治疗的病人应当严密监测肝功能,若必要,应重新进行抗乙肝治疗。 2.对于肾功能障碍或者潜在肾功能障碍风险的病人,使用阿德福韦酯慢性治疗会导致肾毒性。这些患者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3.使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前,应对所有病人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使用抗乙肝治疗药物,如阿德福韦酯治疗,会对慢性乙肝病人携带未知或未治疗的hiv产生作用,也许会出现hiv耐药。 4.单用核苷类似物或合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会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的伴有肝脏脂肪变性的肝肿大,包括致命事件。 5.因为对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潜在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建议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儿童用药】阿德福韦酯在18岁以下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本品不宜用于儿童和青少年。
【老年患者用药】阿德福韦酯在65岁以上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对孕妇和阿德福韦酯对hbv母婴传播的影响进行研究,因此,应该对婴儿进行预防免疫,阻止婴儿感染乙肝病毒;目前尚不知道阿德福韦是否会分泌到人的乳汁,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避免授乳。
【药物相互作用】阿德福韦酯在人体内快速转化为阿德福韦。在浓度显著高于体内观察到的浓度时(>4000倍)阿德福韦酯对任何一种下列常见的人体cyp450酶都无抑制作用:cyp1a2,cyp2c9,cyp2ci9,cyp2d6及cyp3a4。阿德福韦不是这些酶的作用底物,但是尚不清楚阿德福韦是否诱导cyp450酶。根据体外试验结果和阿德福韦的肾脏清除途径,阿德福韦作为抑制剂或底物,由cyp450介导与其他药物之间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小。阿德福韦通过肾小球滤过和肾小管主动分泌的方式经肾脏排泄。10mg阿德福韦酯与其它经肾小管分泌的药物或改变肾小管分泌功能的药物合用可以增加阿德福韦酯或合用药物的血清浓度。10mg阿德福韦酯和100mg拉米夫定合用,两种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征都不改变。10mg阿德福韦酯与经肾小管主动分泌的药物合用时应当慎重,因为两种药物竞争同一消除途径,可能会引起阿德福韦或者合用药物的血清浓度升高。
【药物过量】每日服用阿德福韦酯500mg两周和250mg十二周会引起胃肠道副反应,如果发生过量服药,应对毒性反应进行监测并进行必要地治疗。如果发生药物过量,必须监测患者是否有中毒的证据,必要时采取标准的支持疗法。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阿德福韦,阿德福韦经体重校正后的血液透析清除率中位数为104ml/min。尚未进行腹膜透析清除阿德福韦的研究.。
【药理毒理】详见产品说明书。
【药代动力学】详见产品说明书。
【贮 藏】避光、阴凉处(不超过
【包 装】30s/盒。
【有 效 期】36 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1046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666
【生产企业】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链接:http://m.yxk120.com/p/7189.html 日期:2025-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