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名品牌 | 尼美舒利分散片(瑞普乐) |
适用症状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成分原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规格包装 | 0.1g*10片/盒 |
生产厂家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用法说明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尼美舒利分散片
商品名称:尼美舒利分散片(瑞普乐)
【性 状】本品为淡黄色片。
【药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用量用法】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规格包装】0.1g*10s
【禁忌使用】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严重凝血障碍者。严重心衰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
【不良反应】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儿童用药】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5mg,分2—3次服用。
【注意事项】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详见说明书)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药物过量】尚无研究资料。
【药物相互作用】可能与aspirin和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反应,因此,对这些药物过敏的人慎用;尼美舒利是高度蛋白结合药物,所以可能会置换其他蛋白质结合药物。
【药代动力学】尼美舒利通过口服吸收,服药后1-2小时达到最大血药浓度,半衰期为3~5小时,6~8小时仍能持续作用。本品几乎全部通过尿液排泄,即使多次服用也不会出现积累现象。
【药理毒理】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包装型号】0.1g*10s。
【贮藏方式】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ws1-(x-058)-2003z<
【有 效 期】24月
【生产厂家】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121
本文链接:http://m.yxk120.com/p/2194.html 日期:2025-06-01